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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召开声乐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会

发布日期:2020/4/21 16:39: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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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日,四川音乐学院召开了声乐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立云,党委常委、副院长孙洪斌出席会议,声乐系、民族声乐系、歌剧合唱系、党办、计财处、国资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城市音乐厅、总务处、艺术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由党委常委、副院长孙洪斌主持。艺术处副处长陈万、王小翔分别就近期拔尖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以及具体过程向与会领导做了详细汇报。

    民族声乐系、歌剧合唱系、声乐系的相关负责人先后发言。分别从培养目标、选拔对象和方式、培养过程、以及考核管理等方面做了深入讨论和研究。

    党委常委、副院长孙洪斌就声乐拔尖人才培养提出了两个机制和两个结合,培养协同机制和培养动态机制。由学院总指挥,院系总负责,艺术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分工合作,协同培养出一批优秀的艺术表演人才;孙洪斌院长指出,拔尖人才的培养要与学院艺术实践结合,与国家、社会、党的方针政策需求相结合,通过更多的途径展示和发展拔尖人才。

    在工作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立云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拔尖人才培养认识要到位,是学校总体人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综合性艺术学府的重要举措。二、拔尖人才培养工作要到位,需要落实到各个院系、处室和部门,一起协同发展,实实在在地推进工作,各自发挥作用,为学院服务。三、拔尖人才培养业绩要到位,各院系,各部门需要积极协调配合工作,短平快操作,杜绝拖拉,一切需要落实到教学成果上,建立一支由名师,学科技术带头人员组成的优秀师资力量团队。四、拔尖人才培养配合要到位,艺术实践训练由艺术处牵头,学院各院系、部门处室全力配合,通力合作,为学院拔尖人才的培养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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